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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惩罚措施是什么?
释义
    人身损害赔偿费用的结算方式为:1、当事人协商确定赔偿金额的和结算方式;2、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确定赔偿金额和结算方式;3、可以分期结算也可以一次性结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商场内滑倒摔伤,商场需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在商场滑倒摔伤,可要求商场赔偿哪些费用?
    如果商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商场没有在地滑的地方尽到合理,导致对方滑倒,应该承担侵权损害赔偿,如果商场已经明显尽到了合理的义务,在地滑处也立了牌子,对方因为没看见摔倒,商场可以减轻或者免除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起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律师你好,我问在商场滑倒摔倒,商场是否需要负责
    当事人在商场内滑倒摔伤,商场若未尽到相应的安全责任则是需要负责的,应当进行相应的损害赔偿。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在商场内滑倒摔伤,商场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在商场内滑倒摔伤的,商场不一定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商场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的,则商场就不需要赔偿;如果商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就需要赔偿,如果是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消费者摔倒受伤的,则商场仅承担补充责任。
    在商场内滑倒摔伤,商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如果商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商场没有在地滑的地方尽到合理,导致对方滑倒,应该承担侵权损害赔偿,如果商场已经明显尽到了合理的义务,在地滑处也立了牌子,对方因为没看见摔倒,商场可以减轻或者免除侵权责任。
    在商场滑倒到底要不要向经营者索赔赔偿金
    安全保障义务,是指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群众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应尽的合理限度范围内的使他人免受人身及财产损害的义务。若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用的侵权责任。
    
     该内容由 袁晓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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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8:5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