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同居五年的事实,如果是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的,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这种类型的婚姻,能够得到法律的承认;如果是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之后的,就不能认定为法院支持的事实婚姻。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缔结婚姻的,应当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只有经过登记的婚姻,才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婚姻。因此,同居五年要构成法律特殊规定的事实婚姻,需要满足以下要件:1、双方的同居行为开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2、双方是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的;3、双方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只有满足上述条件的同居关系,才能构成法律同等保护的事实婚姻。对于一般的同居关系,法律并不会认定构成婚姻关系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