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纳税所得额怎么算 |
释义 |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具体如下: 1、采用直接法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等于收入总额减不征税收入减免税收入减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2、采用间接法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等于会计利润总额加减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分配应纳税所得额的原则如下: 1、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3、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4、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二、应纳税所得额不得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项目如下: 1、资本性支出; 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3、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4、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 5、纳税人逾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允许在税前扣除; 6、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有赔偿的部分。 总而言之,如果是采用直接法,那么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等于收入总额减不征税收入减免税收入减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如果是采用间接法,则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等于会计利润总额加减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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