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要求进行笔录时可以拒绝 |
释义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明确规定了警察做笔录的规定,包括首先询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告知其如实供述可减轻处罚,然后提出问题。对于笔录,如果是本人报案,可以不去;如果是传唤要求做笔录,必须去;如果传唤人是嫌疑人,一定要去,否则可能会被传唤或强制传唤去。 法律分析 那要看是什么笔录了,如果是本人报案,要求自己做笔录可以不去,要是传唤要求做笔录,传唤人就必须要去,要是传唤人是嫌疑人就一定要去了,否则就要传唤或强制传唤去。 对于警察做笔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有明确的规定。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并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律规定,让嫌疑人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嫌疑人提出问题。 拓展延伸 公民权利:公安要求进行笔录时的合法拒绝权 公民权利是法治社会的基石,其中之一就是合法拒绝权。当公安机关要求进行笔录时,公民拥有合法拒绝的权利。这一权利的行使是为了保护个人隐私、维护自由和尊严。合法拒绝并不意味着对法律的违抗,而是在法律框架内行使自己的权益。公安机关在要求笔录时应尊重公民的权利,确保合法性和合理性。当公民拒绝笔录时,公安机关应该充分了解其合理理由,并在必要时寻求其他合法的调查手段。通过平衡公民权利和法律执法的需要,我们能够建立一个公正、平等的社会秩序。 结语 公民权利是法治社会的基石,其中之一就是合法拒绝权。公安机关在要求笔录时应尊重公民的权利,确保合法性和合理性。合法拒绝并不意味着对法律的违抗,而是在法律框架内行使自己的权益。通过平衡公民权利和法律执法的需要,我们能够建立一个公正、平等的社会秩序。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八条讯问犯罪嫌疑人,除下列情形以外,应当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的讯问室进行: (一)紧急情况下在现场进行讯问的; (二)对有严重伤病或者残疾、行动不便的,以及正在怀孕的犯罪嫌疑人,在其住处或者就诊的医疗机构进行讯问的。对于已送交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看守所讯问室进行讯问。对于正在被执行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以及正在监狱服刑的罪犯,可以在其执行场所进行讯问。 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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