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必须有脚踏骑行功能,即能够由人力驱动行驶。2.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由每小时20公里调高至25公里,电动机控制系统应当具有防速度篡改设计。3.在整车重量指标上,新规规定电动自行车最大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公斤调整为55公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