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夜市归哪个部门管 |
释义 | 夜市的监管部门主要有以下几个: 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夜市的经营行为,对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2、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夜市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查处夜市乱摆乱放、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3、公安部门:负责夜市的治安管理,查处夜市盗窃、伤害、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 4、环保部门:负责对夜市噪音、废气等污染进行监管,对违法排污行为进行查处; 5、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夜市食品安全进行监管,查处销售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 6、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对夜市的公共卫生进行监管,查处夜市卫生问题,如卫生不合格、卫生设施不完善等。 夜市的不良因素包括: 1、环境卫生问题:夜市大排档夜间乱倒垃圾现象严重,部分商贩将泔水、废水、废油直接倾倒在路边井盖里和绿化带里,附近路面油腻,环境被严重污染; 2、交通组织问题:在夜市经营的晚高峰阶段,摊位占道经营现象严重,造成车辆拥堵,极易出现交通堵塞等安全问题。一些城市闹区小马路部分路口没有交通指示灯,在夜市人流拥挤时,存在明显的交通安全隐患; 3、夜市文化存在低俗、恶俗现象,如一些夜市存在乱搭乱建现象,卫生环境差,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烟雾缭绕,噪音较大,污染严重; 4、夜市经营者素质参差不齐,有些经营者缺乏公共卫生意识,没有佩戴口罩,没有保持摊位卫生,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 5、夜市旅游的规范程度不高,缺乏统一的管理和规划,存在欺客宰客现象,价格不合理,缺乏监管; 6、夜市的规模和发展趋势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一些夜市占用过多的公共资源,存在无序竞争和资源浪费的现象,同时也给周围居民带来了生活上的不便。 综上所述,以上部门在夜市监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应加强协调和配合,形成合力,提高监管效率,确保夜市经营环境的整洁、有序和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八条 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五十四条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