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都需要拿什么 |
释义 | 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结婚证:离婚需要提供结婚证作为离婚的前提条件,因此需要准备结婚证原件; 2、身份证:需要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作为身份证明; 3、房产证或车辆证明:如果夫妻共同拥有房产或车辆等财产,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例如房产证或车辆证明等; 4、子女证明:如果夫妻有子女,需要提供子女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出生证明或户口本等; 5、财产证明:需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材料,例如银行存款证明、股票证券等; 6、离婚协议书:离婚需要达成离婚协议,需要准备离婚协议书,协议内容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老人等方面。 办理协议离婚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男女双方应当已经依法登记结婚; 2、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签订离婚协议; 3、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4、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且男女双方亲自前往登记机构申请发给离婚证。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不同情况下,需要提供的具体材料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办理离婚前最好先咨询当地的司法机构或律师,了解具体的申请条件和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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