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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积金提取预约怎么预约
释义
    公积金提取预约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预约:
    1. 在线预约:登录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按照指引填写预约信息并提交预约申请,等待审核通过后即可到指定办理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2. 手机APP预约:下载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APP,按照指引进行预约申请,等待审核通过后即可到指定办理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3. 电话预约:拨打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预约电话,按照语音提示进行预约申请,等待审核通过后即可到指定办理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4. 到柜台预约:前往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填写预约申请表格并提交,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预约到指定办理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在签定购房合同一年内或办理房屋权证一年内的。
    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
    3、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在房屋竣工一年内的。
    综上所述,无论选择哪种方式进行预约,都需要提供相关的个人信息和申请材料,如身份证、公积金账号、提取原因等。预约成功后,需要按照预约时间和地点前往指定的办理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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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1:3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