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在离婚之日起一年内起诉要求变更或者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 但是必须证明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况,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什么意思呢? 就是说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当时存在暴力胁迫或者生命安全的胁迫,或者被欺诈。否则是会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的。 如果一方只是想尽快离婚而放弃财产的,不属于法定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条款的理由。 另外,如果在离婚之日起超过一年才起诉的,即使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况,法院也不会支持诉讼请求。 所以,一定要把握好时间,另外再搜集一些欺诈、胁迫的证据。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