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
释义 | 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1、可以先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看自己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符合提取条件的,可以告知公积金中心自己的提取目的,按需准备材料。 2、职工到单位相关部门领取填写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单位审查无误的予以加盖印章,并开具公积金提取证明。 3、申请人携带个人的身份证件、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等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公积金提取申请,按要求将资料及证明提交。 4、公积金中心受理申请,会在三个工作日内给出决定,并告知申请人是否准予提取。 5、转欲提取的可以按流程办理提取手续,提供个人的银行储蓄账号信息,等待银行划款。 提取公积金条件: 1、住房所需提取,公积金缴存人如果有购房、建房、装修、大修自有住房需求,那么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公积金。另外如果公积金缴存人目前有商业住房贷款需要偿还,那么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如果缴存人目前租房居住,住房租金超过家庭收入一定比例,那么可以提前公积金由于租房支出; 2、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缴存人本人或家属若患重大疾病,或需要做重大手术,那么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医疗费用,这样可以减轻病患家庭的经济负担; 3、生活支出提取,如果公积金缴存人被例为低保户,贫困户,那么在这种条件下,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用于补贴家用; 4、销户提取,公积金缴存人离休、退休,或出国定居、死亡等情况,可以申请注销公积金账户,注销公积金账户可以一次性将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全部提取。 综上所述,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办理公积金提取所需的相关资料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按照要求填写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提交公积金管理中心所需资料。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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