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由于根据的标准和认识的角度不同,可以对法律关系作不同的分类,法律关系可以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纵向的法律关系和横向的法律关系,单向法律关系、双向法律关系和多向法律关系,第一性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 一、民事法律关系有哪些 按照不同的标准,民事法律关系有以下: 1、按照是否直接具有财产利益的内容可分为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根据义务主体的范围可分为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根据内容的复杂程度可分为单一民事法律关系和复合民事法律关系。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有以下: 1、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是受民法支配的法律关系,是受国家强制力保障实现的社会关系; 2、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一般是自愿设立的; 3、是以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 三、法律关系构成的三要素有哪些 法律关系构成的三要素,具体如下: 1、法律关系主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国家; 2、法律关系内容:权利与义务; 3、法律关系客体。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律上权利义务形式的社会关系。现实社会关系的主观形式。就其主观形式特征而言,它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就其社会内容而言,它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社会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的规定,结合标的物的性质、价值、租金的构成以及当事人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对是否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作出认定。 对名为融资租赁合同,但实际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按照其实际构成的法律关系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