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规定,恋爱期间自愿赠予的财物原则上不需要返还,但若为明确表明借给女方或该赠与价值巨大,则需要返还。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无偿将财产给予受赠人的合同,赠与人可以在财产权转移前撤销赠与。赠与可以附义务,受赠人需要履行约定的义务。 法律分析 1、谈恋爱期间自愿给的钱原则上是不用还的,但若为明确表明借给女方的,或该赠与价值巨大,认定是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且赠与方主张返还的,则是需要返还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拓展延伸 在恋爱关系中,金钱问题是一个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首先,双方应该坦诚地沟通,讨论彼此的财务状况和对金钱的看法。其次,建立一个共同的财务计划,包括共同支付的费用和个人支出。双方应该尽量避免在财务上依赖对方,保持独立性和自主性。如果其中一方愿意给予另一方经济支持,应该建立一个明确的还款计划,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解和纷争。最后,双方应该保持透明和诚实,及时沟通和解决任何财务问题,以确保恋爱关系的稳定和健康。 结语 恋爱期间自愿给的钱原则上不用还,但若为明确表明借给女方的或该赠与价值巨大,且赠与方主张返还的,则需要返还。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但赠与人在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可以附义务,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建议恋爱关系中双方坦诚沟通、建立共同财务计划、避免依赖对方、建立明确还款计划、保持透明诚实,以确保恋爱关系稳定健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第六百五十八条、第六百六十一条、第六百七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