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关没收的东西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海关没收的东西怎么处理 1、海关没收的东西处理方法有以下几点: (1)公开拍卖,国家法律法规没有特殊规定的罚没物和物品,海关都实行公开拍卖,是海关处理罚没物资的主要方式,海关依法没收的走私货物拍卖款全部上缴国库,一分钱都不能截留; (2)定向转卖,主要是国家规定的专卖商品; (3)移交主管部门处理,主要是对查获的文物、毒品、濒危动植物以及枪支弹药等统一移交给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4)销毁处理,主要是查获的淫秽物品、非法出版的音像制品、送检不合格或无法取得卫生许可证的进出口货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六条 海关可以行使下列权力: (一)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查验进出境货物、物品;对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以扣留。 (二)查阅进出境人员的证件;查问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嫌疑人,调查其违法行为。 (三)查阅、复制与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关的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录音录像制品和其他资料;对其中与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牵连的,可以扣留。 (四)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检查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的场所,检查走私嫌疑人的身体;对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和走私犯罪嫌疑人,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扣留;对走私犯罪嫌疑人,扣留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 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以外,海关在调查走私案件时,对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除公民住处以外的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的场所,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进行检查,有关当事人应当到场;当事人未到场的,在有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可以径行检查;对其中有证据证明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可以扣留。 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的范围,由海关总署和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有关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五)在调查走私案件时,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金融机构、邮政企业的存款、汇款。 (六)进出境运输工具或者个人违抗海关监管逃逸的,海关可以连续追至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以外,将其带回处理。 (七)海关为履行职责,可以配备武器。海关工作人员佩带和使用武器的规则,由海关总署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海关行使的其他权力 二、被海关扣货还能拿回来吗 被海关扣货不一定能拿回来。被海关扣货如果只是认定违反海关规定行为,不认定走私行为的话,后面就是行政处罚,然后补税放行;如果是认定了走私行为,那就会没收;如果所有物品税额超过10万元,达到走私犯罪标准,那可能面临的是刑事处罚了。海关查货扣货有以下几点原因: 1、申报价值和估价不一致; 2、品名和产品不符; 3、装箱清单不详; 4、收货人条件不允许; 5、私人物品超过5000人民币货值; 6、就是当地国家规定的一些相关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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