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 规划范围 北至红山路、南以京沈高铁为界、东临长深高速、西至热水河及南山山体。总面积8.9平方公里。 二、 规划定位 凌源市高品质滨水综合活力区,以“生态、文化、宜居、休闲”为主题,集生态居住、商务办公、商业服务、文化休闲等于一体的现代化新城。 三、 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轴、三廊、三区、三核”的空间布局结构。 一轴:贯穿新区南北的城市综合服务发展轴。 三廊:依托水系、公园、绿地形成三条生态景观廊道。 三区:规划形成三个十五分钟生活圈,主体功能为北部现代服务港、中部乐活休闲滨、南部生态栖居城。 三核:商贸商务中心、商业活力中心、生态休闲中心三大片区核心。 四、 用地布局 居住用地及商住混合用地:居住用地均衡布局,商住混合用地集中布局。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主要布局在木兰山路、百合大街、凌河大街沿线。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主要布局在牛河梁大街沿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五条 城市规划必须符合我国国情,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景发展的关系。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坚持适用、经济的原则,贯彻勤俭建国的方针。 第六条 城市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计划分步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