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部长和省长的行政级别是相同的,按照公务员序列都是省部级正职,只是分工不同。部长在政府首脑之下负责特定范畴工作,如国防、环境、财政、司法、教育等,负担起政府运作的重责大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部长为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下属各部门的负责人,一般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