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一次强制执行多久以后到期 |
释义 | 强制执行期限的有效期为二年。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执行书的那天起六个月之后仍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继续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选择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一、拆迁款是否可被法院强制执行 拆迁款是可被法院强制执行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执行局立案后不给办案拖着怎么办 执行局立案后不给办案拖着可以向二审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三、判决生效后的申请执行的期限 网友提出的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的期限问题。申请执行,即申请申请强制执行,是指一方当事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完毕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拘留等法定措施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行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算。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人民法院应当在六个月内执行完毕。实践中,如果人民法院采取各种执行措施后没有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一般会裁决终结本次执行。终结执行后,如果发现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恢复执行,申请人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恢复执行。如果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尚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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