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尽前的遗嘱怎样写 |
释义 | 自杀前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是必须是立遗嘱的人亲自写的,打印出来或者是找别人写的都不算数,还有就是自书遗嘱一定要有立遗嘱人的签名和立遗嘱的日期,这三点缺一不可。否则这个遗嘱是没有任何的法律效力,遗嘱可以鉴定。 一、合法遗嘱怎么写? 一、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立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遗嘱人亲笔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 二、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二、怎样写遗嘱才能有效遗嘱的内容有哪些 不同形式的遗嘱,有效条件不同。 (一)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然后注明年月日。不能由他人代写或记录,不能打印,不能由他人代签姓名,不能用印章、指印或其他符号代替签名。 (二)代书遗嘱有效的条件: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三)录音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四)口头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作出的,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五)公证遗嘱一般由遗嘱人在公证员面前,亲笔书写遗嘱,签名盖章,并注明年月日,经公证机关办理。 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 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9、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三、自书遗嘱该如何写 自书遗嘱的写法: 1、立遗嘱人的姓名、别名、曾用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服务处、住所、居住地、公民身份证号; 2、立遗嘱人所有财产的名称、金额、价值和特征; 3、立遗嘱人对所有财产的处理意见; 4、本遗嘱一式几份,由谁处理,由谁保存。立遗嘱地点、立遗嘱时间、立遗嘱人签名并盖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