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诉的功能 |
释义 | 公诉制度具有以下功能: 1、案件调控功能公诉制度的内在功能可以概括为调控进入普通审判程序的案件流量及其类别即案件流量的调控功能,在制度上现代公诉制度的案件调控功能有三种具体表现形式案件分流功能案件过滤功能审判分流功能; 2、起诉之于审判的外部功能在实质意义上起诉活动从启动审判程序的原因之一转变为审判程序的唯一输入途径事实上意味着一种权力关系的变化即法律赋予了起诉权一种制衡审判权的扩张使用。 公诉的流程具体是什么: 1、对公诉案件的审查:一审法院收到公诉案件后,应由院长或庭长指定审判员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只要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的,应当作出开庭审判的决定。但是,证据是否确实可靠,不是决定是否开庭审判的必要条件; 2、开庭审判前的准备; 3、法庭审判; 4、延期审理、中止审理和终止审理; 5、第一审程序的期限,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1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条 【刑事诉讼法的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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