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继承不一定要宣告死亡,在被继承人失踪的情况下,达到一定条件也可以继承。 一、什么是转继承 转继承是一种民法典继承编规定的继承情形,转继承的本质就是继承的再一次继承,具体而言指的是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因此对于转继承的认定,一般是按照两次继承的方式来进行二次继承即可,其本质依然属于法定继承。 二、继承人死亡找不到祖父母死亡证明怎么办 继承人继承祖父母的遗产属于第二顺位继承。本问题应是父母去世,祖父母有遗产需要继承,但无祖父母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祖父母可能因时间久远,当时并没有死亡证明。这种情况下,遇到继承纠纷可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必须要祖父母的死亡证明时,继承人也可以以利害关系人的身份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 三、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有什么不同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不同点有:转继承人是不一定是继承人的直系亲属,只要符合转继承的法定条件就可以成为转继承人;代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