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什么有时候工伤赔偿会被拒绝?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工伤保险中,只有符合“工伤”的定义才能享受赔偿。如果不满足工伤的定义,就有可能被拒绝赔偿。比如,如果受伤时不是在正常工作时间和场所内,或者是因为故意违反规定所致,就不能认定为工伤。此外,如果受伤或患病与工作无直接关系,即使是在工作场所内也不能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1.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的决定,第二十六条:“发生工伤,应当在工伤保险规定的范围内给予工伤保险金,同时依法处理责任追究和赔偿事宜。”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第四十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属于工伤。”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下列情况,不认定为工伤:(一)劳动者在上下班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二)劳动者违反规定,自行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场所;(三)劳动者故意犯罪行为;(四)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五)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故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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