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专用发票三联分别给: 1、第一联记账联,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2、第二联抵扣联,买下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留存备查的凭证; 3、第三联发票联,买下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区别具体如下: 1、票面信息不同:专用发票是可抵扣发票,为三、五联式,并带有“增值税专用”字样;普通发票为两联式,带有“增值税普通发票”字样; 2、对于接受发票企业的作用不同:对于接收发票的企业而言,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进行进项税额抵扣,但普通发票不能抵扣; 3、管理上的区别: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普通发票,按照规定税务管理方面需要每个月都进行上报、购买查验等操作,由于专用发票可以进行进项税额抵扣,税务机关更侧重于对专用发票的管理。 综上所述,增值税实行“凭票抵扣”。如果客户忘记拿第二联(抵扣联)就不能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如果第二联遗失,客户能够拿第三联(发票联)进行认定,认定符合的,凭开票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遗失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客户的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