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节能审查报告由哪个部门出具? |
释义 | 法律分析: 由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 法律依据: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 第四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及其审查意见、节能登记表及其登记备案意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以及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机关不得审批、核准,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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