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效的民间借贷合同包括以下几种: 1、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民间借贷是一种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