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校级以上表彰包括校级。 校级表彰包括: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优秀团干;校级优秀团员;文明学生;优秀协会会长;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军训优秀学员;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 法律依据: 《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 第三条 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包括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本专科生以及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 第四条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生活俭朴; (三)身体健康;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优秀; (五)家庭经济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