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划拨土地怎么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
释义 | 法律分析:无论是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或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有房屋的,均可进行抵押。下述材料备齐后,承办人审核并交领导批准,发给抵押许可证,项目单位凭抵押许可证即可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与之签订抵押贷款合同,签订后双方到土地房产局办理土地抵押登记,承办人向抵押权人核发他项权利证明书。 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手续所需资料及程序 所需资料(一式一份): (一)抵押申请书(土地分局提供文本); (二)土地使用证正本及复印件; (三)土地评估报告; (四)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材料及平面图; (五)曾经设定抵押权的土地,重新办理土地抵押手续时,应提交上次核发的他项权利证明书正本和银行开具的还款证明; (六)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 一、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土地使用证由土地所在地的国土部门进行办理。 (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一级市场) 1、所需资料: a、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b、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d、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 e、企业的入园协议(复印件); f、出让宗地界址图; g、宗地界址图; h、招、拍、挂的资料和成交确认书; i、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j、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缴讫凭证(带原件现场查验后复印); k、契税缴讫凭证; l、土地审批单; m、土地征用的证明材料。 (二)二级市场办证 1、所需资料: a、转、受让双方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b、转、受让双方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c、转、受让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d、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复印件) e、转让协议; f、转让宗地界址图; g、宗地界址图; h、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缴讫凭证(带原件现场查验后复印); i、其它税费缴讫凭证; j:转让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k、协办函(国土分局) (三)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 1、所需资料: 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审批单; b、省、市、县土地征用审批单; c、土地征用经线图或国有土地划拔、出让、转让宗地图; d、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 e、建设用地放线,验线单;f、建设项目产项文件、批复; g、建筑布局平面图、建筑设计平面图;建设用地申请报告; h、土地使用证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已具备第h项资料的不需要第a、b项资料。 (四)办理(土地抵押)他项权证 1、所需资料: a、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b、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c、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d、贷款(抵押)合同e、土地评估(备案); f、协办函(国土分局)。 二、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需要的材料如下: 1、主债务合同; 2、抵押合同; 3、土地使用权证; 4、申请人身份证明; 5、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6、地价评估及确认报告。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第三十四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法律依据: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第三十四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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