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租房子合同和说的不一样怎么样处理
释义
    与口头约定不相符的,以书面的合同为准因两人当时口头协议达成一致,没有留下正规证据在场,是无法得到解决办法的。类似这样的时间比较多,有的消费者在双方签订合同时,很多达成口头协议,并没有明确写下协议,导致消费者无法租住,被骗租金,甚至有的在房子交易时,当初没有查看好相关配套设施,导致无法索要押金。口头协议,必须在当事双方都认同的情况下,才能起到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口头协议远远低于双方签订的书面协议。,租房时一定要考虑周全,查看房东或中介的证件,明确房屋产权;签订合同注意权利义务等细节;办清交接手续;警惕“二房东”,避免纠纷;明确房租和押金的支付方式;附加条件要在合同中明确记录,以免消费者上当受骗。合同在民法上属于转移财产使用权的范畴,即合同一方将自己所有的财产(房屋)交给合同另一方占有、使用及收益,同时,使用方向交付方支付相应的租金。租赁合同中的使用方并没有房屋的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内容可知,城市房屋租赁合同为要式合同,应当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但在现实生活中,也会存在着很多口头房屋租赁合同并实际履行的情况。口头租赁合同因为随意性、变动性、不确定性较大,所以会存在着不少风险。我国相关法律对于口头租赁合同的效力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这些都适用于房屋租赁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由以上法律规定的内容可知,口头房屋租赁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而言,其均有权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双方均享有任意解除权,不以对方违约为要件,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如果是出租人,则其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5 10: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