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内容包含什么 |
释义 | 遗嘱的内容包括如下: 1.应当指明遗产范围、具体名称及其数量; 2.应当写明继承人及其继承份额; 3.指明遗产的分配方法。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最好在遗嘱中列出—个遗产清单,同时在清单上说明遗产的名称、数量及存放地点。如果遗嘱人对继承人、受遗赠人有额外附加义务的,即遗嘱人表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接受继承或遗赠需要履行的义务的,应当清晰说明该附加义务。 一、遗赠等同于遗嘱继承吗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赠是公民通过遗嘱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社会组织,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遗赠不等同于遗嘱继承,二者是有区别的: (1)两者的受让主体不同。遗赠受领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之内的人。 (2)两者所指向的客体范围不同。遗赠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产义务; 而遗嘱继承人不但享有接受遗产的权利,同时还须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 (3) 作出接受表示的要求不同。遗赠受领人应当在知道遗赠的内容后的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受领的意思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 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以后,遗产处理以前,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继承。 (4)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遗嘱继承人可以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从而取得财产;而受遗赠人则一般不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是从遗嘱执行人或遗嘱继承人那里取得遗产。 二、受遗赠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1、受遗赠人的权利 (1)表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权利;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2)要求遗嘱执行人按遗嘱的指定给付遗嘱财产的权利。 (3)当受遗赠权遭受非法侵害时,向法院起诉请求给予保护的权利。 2、受遗赠人的义务 (1)在附义务的遗赠中,受遗赠人完成义务后方能接受遗产; 附义务的遗嘱继承或遗赠,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示的继承人或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2)受赠人行使受遗赠权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那个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3)受遗赠人行使受遗赠权不得损害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特留份额。 (4)依法缴纳不动产契税。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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