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承兑汇票托收流程详细介绍 |
释义 | 对于银行承兑汇票的托收,首先必须要填写“托收凭证”,并且将汇票后背书栏补齐,最后被背书栏要加盖所在单位的预留印鉴。 托收凭证的填写 所有银行的托收凭证样式是统一的,唯一的区别在于印刷不一样,所以是不可通用的。凭证需要填写的内容有: 委托日期:即该凭证送交银行柜台的日期 付款人全称:应该注意的是,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不同,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银行,所以,此处即为票面显示的“付款行全称”栏内付款行行名。 付款人账号:付款人账号栏不填,由银行查询填写 付款人地址:若票面有付款行详细地址则按地址填写,如没有,需要查询到该付款行隶属于何省何市(或县) 付款人开户行:“付款人开户行”栏与“付款人”栏一样,均为承兑行行名 收款人全称:即为收款单位 收款人账号:为收款单位送交托收银行本单位账号 收款人地址:收款单位隶属省、市(县) 收款人开户行:收款单位送交托收行行名 金额:票面金额大写、小写 款项内容:“货款”等 托收凭据名称:“银行承兑汇票”并需填写托收的本张承兑右上角的汇票号码 附寄单证张数:此栏有些银行不要求填写,有些银行要求,所附寄的即为本需托收汇票,一般写“一张” 本托收凭证共五联,要求复印填写,每张填写内容一致。填完后在第二联左下角指定处加盖本单位预留印鉴。 补齐汇票后背书栏 汇票后的被背书栏理论上由每手背书人填写,但在实务操作中到期托收的汇票后被背书栏常常是空白的,需要由到期托收人逐栏填补以前各家被背书栏。这样做危险非常大,万一将某家名称填错,需要追溯至该家由该家出具证明并在同张证明上加盖公章和预留印鉴三个印章。银行承兑汇票的流通期最长为六个月,在这期间,完全可能经手几十家。一旦写错,需要追溯证明的时候,对方公司很可能和本企业没有任何业务联系,连联系方式都无法找到,就算找到对方也可能置之不理导致托收方无法托收。所以,除了“慎之又慎”别无它法,在填写之前,请先凝神静气,或者祈祷一番。 最后被背书栏加盖所在公司预留印鉴 上述步骤完成后,就可以把托收凭证和汇票原件交给托收银行柜台,柜台会以第一联作为回单交还给托收人,并且将所委托托收汇票寄到开票行予以查询。如无误到期即可解付。 首先应当填写托收凭证,这个凭证的样式是统一的,但是印刷不一样所以不可通用,其次应当补全汇票后面的背书栏,汇票背书需要十分谨慎,写错可能导致无法托收,最后在背书栏应当加盖单位的印鉴,这些步骤完成后交给银行即可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八条 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第四十二条 付款人承兑汇票的,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当在承兑时记载付款日期。 汇票上未记载承兑日期的,以前条第一款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为承兑日期。 第四十四条 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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