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答:可以。具备如下情况之一的,支付一方有权请求接受一方返还彩礼: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支付一方可请求对方返还彩礼,且我国民法上并不认可订婚的法律效力,因此任何一方“悔婚”的,支付彩礼一方均有权请求返还彩礼。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双方离婚时,支付一方可请求对方返还彩礼。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双方离婚时,支付一方可请求对方返还彩礼。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