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人股东变更合同是有效的吗 |
释义 | 法人变更股东合同仍然有效。对内的劳动合同有效,对外的业务合同也有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人的主体资格并没有变。所以合同中应当履行的债务要继续履行。 一、法人变更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法人变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法人变更后的企业要求劳动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除外。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解除,或者依据法律的规定解除,法人变更不影响合同的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二、没有年限的劳动合同有效期是多久 没有年限的劳动合同有效期,是当事人与劳动者协商确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三、阴阳合同怎么处理 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首先,虽然订立阴阳合同是属于违反国家行政法规的,但是签订阴阳合同并不代表该合同就是属于无效的,在法律层面上只是合同无效部分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如果合同之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部分还是属于合同中有效的部分。所以根据相关规定来看,卖方如果主张合同无效的话,那么就要按照合同中的赔偿内容来进行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