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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武汉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释义
    现行的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2元,执行时间为6、7、8、9四个月。
    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也不得冲抵高温津贴。高温津贴也不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中。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的工资,也不得因高温津贴的增加而降低劳动者的工资。
    企业不发高温补贴有什么处罚?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而不发放的,属于违法行为,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
    综上所述,我国关于高温补贴法律规定主要集中在劳动法和防暑降温管理规定中,另外,很多省市都制订了当地的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对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及发放时间做出了规定。按照法律规定,任何单位,都应该给职工发放高温补贴,如果违反规定,会受到行政处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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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2:2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