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汽车销户需要什么材料 1、汽车销户需要以下材料: (1)车辆所属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车辆发票原件; (2)保险原件以及车辆牌照; (3)属于报废的,还需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4)属于车辆灭失的,还需提供灭失证明材料; (5)属于使馆外籍机动车退运出境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6)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需提交相关证明。 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七条 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 (二)机动车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自愿报废的; (三)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造成机动车灭失的; (四)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五)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属于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属于二手车出口符合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情形的,二手车出口企业应当在机动车办理海关出口通关手续后二个月内申请注销登记。 二、汽车销户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1、动车所有人应当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办理机动车注销手续; 2、提交销户的资料,包括《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等; 3、车辆管理所应当于受理后,审核通过的当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注销登记事项,收回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