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房子限购政策 |
释义 | 成都市房子限购政策。 成都市实施房子限购政策,是为了让城市房产压力降低,具体如下: 1、户籍在成都范围内的2人或以上的家庭,最多可以在成都购买2套房; 2、户籍不在成都的家庭,最多可以在成都购买1套房; 3、户籍在成都的成年单身青年,即1个人脱离父母自立门户,最多可以在成都购买1套房; 4、具备高新南部园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可到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买房; 5、其他限购政策。 房屋过户的流程如下: 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购房合同; 2、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4、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5、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7、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买卖合同(原件); (3)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综上所述,成都市目前实行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之一是常住人口限购,即非成都户籍居民家庭在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时需满足相应的条件,并需向购房城区或县市区政府申请审批。同时,对于成都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也实行了严格的准入条件和限制措施。具体政策以当地有关部门公布的官方文件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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