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请示必须批复。请示是属于上行文,是一种用于下级机关就工作事宜请求上级机关意见、指示和批准的公文。一般而言,事项比较紧急,需要上级机关的意见,应尽快做出答复,否则将影响下级机关正常开展工作。 法律客观: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三条 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 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 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