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发展党员工作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如下原则:1、入党自愿原则,自愿入党,不强迫;2、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3、择优发展原则,各级各类先进人物中具备党员条件的,要着重发展;4、民主公开原则,坚持扩大民主的基本方向,落实群众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5、按计划发展与宏观调控原则,发展党员要按年度计划进行,制定计划要注意宏观调控,保证党员队伍结构合理优化。预备党员发展前存在的不足可以从学习上、思想上、工作等方面提出自己的不足。1、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业务知识学习不够经常化。2、党的理论知识学习不够,有些内容学习不扎实,需要继续加强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提高钻研精神。3、平时遇到问题和困难的时候,考虑不够全面,把握细节方面有待提高。4、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还不够,政治学习的主动性和持续性还有待提高,距一名合格党员的标准还存在一定差距等。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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