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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什么时候开始发生效力
释义
    发生继承的事实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尽管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好像并未直接发生继承,还要办继承手续,有的还要进行诉讼通过裁判确定。无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多久才确定继承的结果,继承人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物权都是在被继承人死亡之时,因为法律规定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就是继承开始的时间,该继承开始的时间,就是遗产的物权变动时间。
    一、什么情况下可转继承证明
    一般来说,转继承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的,才发生转继承。
    2、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且不放弃继承权的,才发生转继承。
    3、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4、转继承人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5、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
    二、房产继承新政策
    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法律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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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0:4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