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安全书是什么东西?? |
释义 | 一、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应持资料: 1、房屋安全鉴定委托申请表; 2、房屋所有权证或有效租赁合同或其它证明其民事权利的有效证件; 3、原有房屋资料(如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隐蔽工程验收、材料试验报告等施工资料,加固、加层改造资料,装饰装修资料等); 二、申请房屋装饰装修方案的结构安全审定应持下列资料: 1、房屋安全鉴定委托申请表; 2、房屋所有权证或有效租赁合同或其它证明其民事权利的有效证件; 3、原有房屋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等资料; 4、涉及结构变动较大的工程应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正式的装修改造、加固施工图纸; 5、房屋使用人申请装饰装修时,必须征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并提供所有权人同意的书面证明。 三、申领公共场所房屋安全鉴定意见书应持下列资料办理申请手续: 1、房屋安全鉴定委托申请表; 2、房屋所有权证或有效租赁合同或其它证明民事权利的有效证件; 3、原有房屋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加层改造资料等; 4、装饰装修设计、施工、核准等资料。办事流程: 1、受理申请并审核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2、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 3、现场查勘、检测、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 4、结构验算,整理技术资料; 5、全面分析,综合判断,作出鉴定结论,提出处理建议; 6、签发鉴定文书。办事期限:房屋安全鉴定,符合正式受理申请条件自鉴定之日起,一般项目15个工作日、复杂项目30个工作日内出具安全鉴定报告或提出安全措施建议(特殊项目除外)。 法律依据: 《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可以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规定。 第四条《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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