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处理的技巧是什么 |
释义 | (一)一方全责的事故处理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情况下,可采取如下程序: 1、责任方向所投保公司报案,索取报案号; 2、事故双方就近选择中心解决; 3、快速中心勘验定损; 4、根据定损结果确定赔偿金额,责任方直接赔付,从快速中心获得赔偿凭证; 5、责任方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理赔; (二)事故一方负主要责任,一方负次要责任的事故处理 此类事故关键在于对损失的分担协商结果,协商能确定的去快速中心处理或经过交警处理均可,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根据认定书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三)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的事故处理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双方负同等责任的情况下,可采取如下程序: 1、责任方分别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要求保险公司现场定损,赔偿方式为自赔; 2、保险公司现场勘验定损后,110报警去所属交通队; 3、由交通队出具简易程序交通事故认定书; 4、凭事故认定书和保险公司的勘验定损单据自己修车,自己理赔; 注:若保险公司建议直接去快速中心处理的,可选择第一处理方式。 一、发生交通事故该如何保护自己 (一)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二)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三)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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