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还款期限也没有打借条的,当事人可以订立协议补充还款期限;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还款期限;如果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而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但是贷款人必须依法收集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