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拍卖的股权的过户事宜怎么办理 |
释义 | 对股权作价进行拍卖后,竞买人竞拍得股权的,法院会通知有关的部门协助竞买人进行股权变更登记。 一、隐名股东的权益如何保护 第一、采用书面协议明确显明股东和隐名投资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1)隐名投资者是拟投资公司的实际股东,显名股东只是代为持有股权; (2)隐名投资者可以随时要求显名股东将股权变更登记至自己或指定的第三方名下; (3)如果拟设立公司不能成立或隐名投资者无法变更为注册股东,则隐名投资者享有要求返还投资款的权利,或者在公司发生资产增值时,享有要求按比例返还投资增长价值的权利; (4)显名股东因持有股权所享有的利益,如公司利润等,应支付给隐名投资者; (5)未经隐名投资者同意,显名股东不得将持有的股权转让给第三人,并就此约定相对严格的违约责任。 第二、争取与其他股东以及公司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对股权代持的知悉和同意。 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之间的协议只在双方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不能满足“与其他股东达成设立公司或继续经营公司的合意”的实质要件。 第三、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充分行使股东权利。隐名投资者在进行出资并设立公司后,应当积极参加公司经营管理,委派管理人员或其他人员,参与公司经营决策。 第四、关注显名股东持股情况,及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二、恶意增加拍卖价格的处理是什么 恶意增加拍卖价格的处理是: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竞买人与拍卖人恶意串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拍卖无效,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参与恶意串通的投标人处以最高应价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对参与恶意串通的拍卖人处以最高应价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三、股东死后股权怎么办 如果公司章程对此有所规定,那么应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处理。 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继承没有特别规定,那么自原股东死亡之日起,其合法继承人就获得了继承其股权的权利。 之后,取得股权继承权的继承人需要携带证明其具有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文件至公司登记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股权变更登记,具体需要的材料建议您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人民法院应当向证券交易市场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由买受人持拍卖机构出具的成交证明和财政主管部门对股权性质的界定等有关文件,向证券交易市场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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