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普通发票要怎么开 |
释义 | 开普通发票要方法如下: 1、在电脑上插上金税盘,进入开票系统,用开票员的身份进入; 2、进入后就能看到发票填开选项,点击; 3、点击发票填开后,就能选择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选择普通发票,点击确认; 4、填写开票信息,购买方的信息,及货物应税劳务的名称等,按规定填完; 5、开票信息填完后,点击右上角的打印; 6、根据自己打印机的情况,设置边距,将同一发票号的纸质发票放入打印机内,点击打印; 7、打印完后如果还需要开就点确认开下一张发票,开完了就点取消,退出系统就可以了; 8、打印完后,在发票的每一联都盖上发票专用章,把发票联和抵扣联寄给对方即可。 开增值税普票应注意事项如下: 1、确保开票信息无误,但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要填税号、账号、地坦氏址、电话、开户行等; 2、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金额等符合合同要求; 3、系统里的发票号要和实际放在打印机里的发票号码一致; 4、开票后及时交给购货方,如有问题可以在当月作废重开; 5、如需开具红字发票,要提前去税务局申请。 综上所述,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和收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所开具和收取的各种收付款凭证均为普通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负责全国发票管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统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财政、审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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