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恶意串通的认定如下: 1、买受人是否履行了普通买受人必要合理的注意义务; 2、审查后,买受人是否实际支付了合理的对价; 3、审查具体的交易方式、流程和合同内容是否完整详细; 4、审查后,买受人的身份,双方是否有不合理的经济往来。 恶意串通行为又称做恶意通谋行为。是指在买卖活动中,双方以损害他人利益为目的,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