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撤销合同如果是依撤销权提起诉讼要求撤销的,则是形成之诉;如果是依请求权提起诉讼的,则该诉讼是给付之诉。 所谓形成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运用判决变动已成立或既存的民事关系(或民事权利)或者特定的法律事实之诉。 一、擅自处置诉讼中的争议标的会怎样 擅自处置诉讼中的争议标的是不会出现法律层面上的一些后果的,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每个诉讼都有特定的标的,一般由原告的诉讼请求决定。诉的标的使诉特定化,以区别不同种类的诉。 给付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提出的实体权利请求,包括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和原告向被告提出的实体请求。如给付赡养费之诉,其诉讼标的一是当事人双方的赡养关系,二是给付赡养费的要求。确认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请求确认的民事法律关系。如确认收养之诉中,父母子女间的收养关系即诉讼标的。变更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请求变更或消灭的民事法律关系。如离婚之诉,诉讼标的是现存的夫妻关系。诉讼标的与标的物不同,标的物是实体权利义务关系所指向的对象,是其具体物质形态。在分割财产之诉中,诉讼标的是财物的产权,诉讼标的物是财物本身,或是物品或是一定数量的款项。非财产权益之诉有诉讼标的,不一定有标的物。 二、劳动争议确认劳动关系适用诉讼时效吗 劳动争议确认劳动关系应该是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因为诉讼时效只适用于请求权,而确认劳动关系为确认之诉。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的权利不再受保护的制度。诉讼时效届满并不导致权利的消失而是丧失胜诉权,也就是说当事人起诉时法院应当受理,发现超过仲裁时效而又无时效中断、中止情形的,应当驳回起诉。诉讼时效只适用于请求权而不适用于形成权,确认劳动关为确权之诉,属形成权,故不应适用诉讼时效。 三、撤销权消灭的后果 撤销权一经行使,即产生两方面的法律后果,一是对法律行为效力的影响,民事行为溯及既往自始无效。并且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二是撤销权人的民事责任。法律行为因意思表示被撤销后,使法律行为溯及地自始没有效力,但不等于没有法律后果。在当事人之间,可能已经发生交易行为,因而瑕疵的意思表示被撤销后,在当事人间会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作为一种形成权如总不行使,势必使民事法律关系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损害交易安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对当事人也是相当不利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