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打架推了对方一下算动手,如果只是民事责任,则先动手的人当然是承担主要责任。但如果是先动手的人受伤严重达到轻伤以上程度,则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时候,对于谁先动手或者挑衅,可以成为判断责任的一个标准。在大家斗殴过程中,双方均存在过错的,对于先动手或者有挑衅行为的一方的责任肯定大于另外一方,在判罚方面相应的也会重一点。被伤害方先动手打人是其过错,法院对打人者量刑时会考虑该情节对打人者从轻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