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代位权的形成条件是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一、代位权的形成条件是什么?
    债权代位权的成立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二)债务人须有权利存在。
    (三)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
    (四)须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到期债权。
    二、行使代位权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行使代位权的前提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为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属于涉及第三人之权的权利,若债务人享有的权利与第三人无涉,自不得成为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对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4 10:4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