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怎么退保 |
释义 | 律师分析: 1、城乡居民参保医疗保险后,在医保享受期前因户籍注销、转出、学籍注销、参加其他社会保险等原因,退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未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可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享受待遇前或享受待遇第一个月内办理退保,逾期将不办办理。年度中途应征入伍参保学生,尚未支付医疗费的,可办理退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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