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遂宁电瓶车上牌在哪里办理 |
释义 | 遂宁电动车上牌在遂宁交警大队车管所上,遂宁交警大队有船山大队、遂宁一大队、遂宁二大队、遂宁三大队、安居交警大队。 所需资料: (一)标准电动自行车:身份证、3C认证合格证、销售发票。 (二)轻便(电动、燃油)摩托车:身份证、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购置税、交强险、车船税。 (三)普通(电动、燃油)摩托车:身份证、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购置税、交强险、车船税。 一、二轮电动车概念及上路条件 (一)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电驱动功能的二轮自行车。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上道路行驶须办理注册登记,领取绿色电动自行车号牌,骑行人须年满16周岁,佩戴安全头盔。 (二)电动轻便摩托车。是指由电力驱动的,最高设计车速大于20km/h且不大于50km/h,或整车整备质量大于40kg且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须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蓝色轻便摩托车号牌,骑行人须年满18周岁,最低考取准驾车型为“F”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电动摩托车。是指由电力驱动的,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须办理注册登记,领取黄色摩托车号牌,骑行人须年满18周岁,最低考取准驾车型为“E”的机动车驾驶证。 (四)超标电动车。是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生产的电动车。2019年10月15日后,不再办理此类车辆注册登记,未注册上牌的严禁上道路行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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