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拟离开户籍所在地区县,异地居住30日以上的18至49周岁育龄妇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开具所需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2、结婚证(已婚的);3、《个人信息承诺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开具流程1.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接受申请并核实有关情况。2.为方便群众,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员会可代当事人办理婚育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开具办理时间对于材料齐全,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充材料的办理《婚育证明》的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予以受理,并当场或者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在查清婚姻生育情况的基础上,办理《婚育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