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永远不结案,账户不会永远冻结,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冻结的情况 1、战争双方冻结对方政府或对方国民所有存款,禁止支付,以防增加对方经济实力; 2、在非常困难时期,为紧缩政府开支,禁止和限制公有存款的支付; 3、个别特殊情况下的特殊冻结。例如,大量侵吞的国家和人民财产在国外,经交涉存款国家的银行予以冻结。 二、银行卡被冻结的原因 1、储蓄卡因输错密码而被冻结,需要用户本人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银行卡到银行网点解冻; 2、储蓄卡因为司法等原因被冻结,则需要在履行相应的义务后才能解冻; 3、很久没有使用储蓄卡,导致柜面业务被冻结,需要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和银行卡去柜台办理; 4、违规刷卡或存在套现的行为,要将相应的原因解除后再使用。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三十六条 冻结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为六个月。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为二年。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