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户籍管理是依法搜集、确认、提供本国公民的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户籍所在地址,籍贯,出生时间等住户人口基本信息的国家行政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当事人的户籍信息是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管理的。派出所设立户籍室进行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 管辖 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条 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